一、參加本署各分署自辦及委辦各類訓練班次。
二、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規劃辦理在地化職業訓練:就地區產業與就業地緣性及技術人力需求,提供原住民就近參訓機會。
三、規劃辦理原住民地區及偏遠部落之移地訓練:考量大部分原住民居處山區部落或偏遠地區,與外界隔闔,運用所屬本署各分署服務資源,有效傳達偏遠部落,增加參訓管道,提升其就業技能及增進產業競爭力。
四、辦理職訓生活津貼輔助原住民參訓:每月補助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按基本工資百分之六十發給),最高補助六個月(二年以內累計)。
五、職業訓練開課訊息:職業訓練整合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