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的小孫是大二學生,暑期到加油站打工,該加油站為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事業單位,但雇主跟小孫說其為工讀性質並不是正式員工,不必參加勞工保險,有一天該加油站打掃之員工因故未上班,該加油站站長乃請孫同學幫忙至廁所水槽清洗物件,因該員抽煙不慎引燃附近去漬油肇禍,並造成本身之傷害。在這案例中,您發現那些疑點呢?嗯∼沒關係,請看以下我們為您的解析-
Q1:小孫,可否要求雇主辦理加保?
A1:只要是勞工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不論僱用正式員工或工讀生,都應該辦理參加勞保。本案加油站因未替工讀生辦理加保,經勞工保險局派員查訪屬實後,將受到處罰。
Q2:雇主應負責那些安全衛生措施呢?
A2:為預防工讀生於該等場所工作發生意外,事業單位應依規定製作嚴禁煙火的標示或是依照危害通識規則的要求加以標示注意事項。另使用含有機溶劑之清潔劑清洗物件,亦應遵守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等相關規定,並指派現場作業主管監督指揮作業等以上措施之落實,方能保護工讀生之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