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反求職人意思,留置其國民身份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案例︰空頭公司篇
  鎮才好不容易找到一份適合自己的工作,主要從事汽車音響的銷售,剛開始老闆要求先繳交身份證,說是怕他沒多久就離職,並且言明只要他工作滿一個月,穩定性夠,便會將身份證還給他。可是一個月後,鎮才想向公司討回身份證,老闆卻要求鎮才找人作保,擔保鎮才在任職期間,不致有侵害公司的行為,在找到保證人前,身份證仍交由公司保管。鎮才迫於無奈,只好應公司要求將證件留下,並積極找人作保。但過沒多久,老闆告訴鎮才公司經營不善,即將倒閉,便將身份證還給鎮才。就在鎮才找新工作前,突然收到法院的強制執行命令,鎮才才發現自己成了空頭公司的負責人,還欠稅三十多萬未繳,鎮才雖是受害人,卻也因滯欠稅款而被移送法辦。
 
手法分析︰
藉口員工任意離職,會造成公司損失,而要求扣留身份證或其他證件。雇主要求扣留身份證、印章或其他證件等,均是不合理的約定,尤其是身份證、印章,求職者沒有必要配合,最好到一家公司應徵或就職時,就必須先判斷這家公司的狀況,及負責人是否為正當生意人,最好無論辦什麼事,都要要求自己蓋章,要不然也要求承辦人員當場使用印章、當場歸還。如果公司堅持一定要繳印章,一定要明確知道印章的用途,並儘快收回印章。此外,在簽名用印前,都先弄清楚簽名蓋章的文件內容為何,以免簽下對自己不利之文件。
  • 延伸閱讀
2025Q2線上就博會求才廠商招募(另開視窗)
僱用安定措施(另開視窗)
80歲免評聘看護移工(另開視窗)
投資青年方案2.0(另開視窗)
45+就業資源網(另開視窗)
2023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另開視窗)
國人海外就業資源中心網站超連結(另開視窗)
職涯線上諮詢(另開視窗)

2018年,汪秋蓉董事長投入長照2.0,連結居家醫療與長照服務,與相同理念的夥伴共同創立了台灣居護股份有限公司,為臺灣「鄰里照顧」開創出一個新的起點。台灣居護將醫事專業及生活支援整合入居家式長照服務,以個案自立生活為目標,串聯個案親友、社區、長照專業與醫療資源等內容,打造15分鐘車程範圍內的服務團隊,透過洋蔥式層層包裹支持,讓照顧者與被照顧者都能安心;另透過團隊自治與資訊平臺串整,使照顧有效率且輕鬆。並且,也持續與新北市政府合作,從需求端出發,於2020年共同推動「失智症防治照護」,更在2021年執行「微光守護專案」,設置虛擬病房遠距照護平臺,透過區域聯防,確保疫情期間個案與家屬的身心健康服務不中斷。從社會企業到ESG,台灣居護特別透過老廢舊宅新生的方式,結合在地藝術、植物與資源,打造綠色據點,除了配合生態與綠色議題,帶領長輩進行認知;更與在地特色產業整合,促進資源整合與產業共生。在榮獲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第十一屆女性創業菁英獎」優勝後,透過飛雁計畫連結飛雁女創網絡與菁英姐妹合作共創商機,並媒合平面與線上媒體進行專題錄製。資料來源: 女性飛雁創業計畫、臺灣居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