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國家重大建設及補充長期照顧人力,勞動部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開放符合轉任外國技術人力資格的資深優秀移工可以繼續留臺工作,雇主除可免繳就業安定費、資深移工沒有在臺工作年限外,移工轉任外國技術人力後,雇主也可再彈性運用原移工名額;此外,因應少子化及高齡化所帶來的勞動力結構挑戰,勞動部自115年1月起推動「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相關法規也同步上路,透過鬆綁外國技術人力管理規範,提升外國技術人力工作權益與留任意願。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為提升外國技術人力留任意願,自115年1月起已修正相關法令,鬆綁外國技術人力生活照顧管理、住宿及定期健康檢查等規範,外國技術人力可自主安排居住場所,讓外國技術人力能有更多自主生活空間,以提升勞動權益,雇主在生活照顧管理上的照顧責任,轉變為勞雇雙方合意協調,打造多元友善的工作與生活環境,賦予勞雇雙方更多生活自主權,提升外國技術人力在臺工作的穩定度與留任意願,進一步得以銜接永久居留制度。
此外,針對已在臺工作超過3年的外國技術人力,也適度放寬接受健康檢查的頻率,免除聘期內接受定期健檢規定,不過從事家庭看護技術工作及多元陪伴照顧技術工作的外國技術人力,仍需每3年定期進行胸部X光肺結核及身體檢查,並須於申請展延聘僱、期滿轉換或接續聘僱許可時,檢附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勞動力發展署指出,過去製造業雇主聘僱外國技術人力的核配比率上限為其移工核配比率的25%,即每4個資深移工僅能有1個名額得以留用為外國技術人力,為了讓製造業雇主得將符合轉任外國技術人力條件的資深移工全數留用,製造業技術人力核配比率上限自115年1月起,由25%放寬至100%,以協助雇主留用資深移工轉任外國技術人力。
勞動力發展署說明,為進一步協助雇主,已經成立「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作為單一服務窗口,提供雇主、資深移工或僑外生及仲介業者相關服務,協助確認申請資格及文件,以加速審核時效、簡化流程;另提供包含櫃檯服務專線諮詢、專人專案追蹤管理、協調排除加速審核及官網資訊查詢四大服務。如果想進一步瞭解方案內容,民眾可到「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服務網」(網址:https://lrsc.wda.gov.tw)或電洽1955免付費專線(按1再按4)或「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03)659-1996,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