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運用各公立就業服務中心、台灣就業通及就業服務免付費專線0800-777888,提供就業機會資訊及就業媒合服務,並結合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民間團體資源,協助身障者就業。
二、透過職業重建個案管理,適性運用多元就業服務,協助身障者就業。如:
(一)透過補助地方政府設置職業重建服務窗口,以個案管理方式提供身心障礙者轉銜、諮詢、評估,擬定職業重建服務計畫,使身心障礙者獲得個別化、連續性及無接縫的專業服務。
(二)提供職業輔導評量服務,協助志趣不明但具有就業意願之的身心障礙者,透過深入的職業評量,獲得明確之志向後,提供其適切之就業服務或職業訓練措施,以協助其就業。
(三)提供支持性就業服務:針對就業能力尚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提供個別化之就業安置、訓練及其他工作協助等支持性就業服務,並於推介就業後持續密集輔導2週以上。
(四)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針對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需長期就業支持之身心障礙者,依其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且基於不同工不同酬之原則,立法明定庇護工場得依庇護性就業者之產能核薪,薪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並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核備,以保障身心障礙者之勞動權益。
(五)提供居家就業服務:結合民間團體辦理居家就業服務,提供無法久坐或外出,不易進入一般性職場之中、重度身心障礙者在家工作機會。
三、辦理多元化職業訓練:為協助身心障礙者提升工作技能,進而順利就業,依身心障礙者之需求,提供參加一般性課程之融合式職業訓練、身心障礙者專班式訓練及數位學習課程等多元化訓練管道,除訓練費用全免外,參加養成訓練之身心障礙者訓練期間,並得申請基本工資的百分之六十之職訓生活津貼。
四、辦理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適應及就業準備,進而重返職場,參與個案每人每月按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每月基本工資核給,雇主補助每人每月5,000元管理訓練津貼,補助期間最長3個月,重度障礙者經評估後得延長至6個月。
五、有上述需求之民眾,可撥打0800-777888免付費諮詢專線,或就近向轄內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