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模特兒篇
小真14歲未滿15歲,居住在高雄市偏遠地區,因父母離異,父親長期在外工作,留下小真與祖父母同住,祖父母年邁,僅靠著祖父的榮民身分領有少許補助維生,小真覺得生活困苦,不願忍受,於是想找工作打工,直覺就是翻報紙找工作,翻開報紙,都是些在高雄市區,便輟學獨自到高雄市,問了幾間商家發現年紀不符,都是需要滿15歲,且工作辛苦(例如飲料店或是自助餐店洗碗工等),又餓又看著自己從家中帶出來的錢就剩一百多元,剛好看到報紙登工作說是免經驗,底薪高模特兒工作,於是想嘗試,撥打上面登的手機電話,對方自稱是經紀人,請小真過去面試,小真表示沒錢坐車,經紀人表示可以去載她,看到小真身材不錯又單純,就帶小真到了酒店上班,小真表示不願意,並說是要做模特兒工作,經紀人表示現在目前沒有需要模特兒,先到酒店很單純只要坐著笑不用陪酒就有錢,且每天都會發薪水,小真想想已沒錢了只好答應,第一天上班真的坐著就拿了五百塊,小真很開心,經紀人知道小真獨自到高雄市,表示會幫她找房子,找了一個地方讓小真住,就這樣一個禮拜,小真賺了2,500元,一個禮拜後,經紀人載小真回到住處,欲強制性交小真,小真很害怕,經紀人表示是要驗貨,小真脫逃並報警。
案例二︰強制性侵篇
正值雙十年華的阿芳在報上看到某家化妝品公司徵助理,在男友小林的陪同下前往一棟大樓的八樓應徵,阿芳告訴小林,面試後會以手機聯絡他來接送,沒想到小林才剛離開不到10分鐘,就接到女友的來電,電話那頭只聽到阿芳急促緊張的說了聲:「快來」就斷訊了,小林心急如焚趕回應徵地點,卻發現大樓前圍了一群人,上前一看,竟然是女友墜樓身亡。經過檢警調查,這家化妝品公司的經理在和阿芳面試的過程中,將房門反鎖,意圖性侵,由於門鎖經過特殊設計,不知情的人難以打開,再加上當時公司內只有經理和阿芳二人,求救無門,逼得阿芳只好退到陽台,想要翻過矮牆,逃到隔壁住戶求救,沒想到過程中不慎失足墜樓。後來法院判這名經理12年徒刑,卻挽不回一條年輕的寶貴生命,以及造成一個破碎的家庭。
案例三︰職前訓練篇
小玉畢業後一直想找一份正職工作,有一天在逛街的時候,遇到一位穿著西裝筆挺,並自稱是某婚紗公司老闆的男子,對方表示最近公司因承攬婚紗秀,需要徵求幾名年輕貌美的女服務人員,而且會場就在附近,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順道過去參觀,小玉心想這是難得的機會不妨一試,便一口答應前往。
前往會場的途中,對方又告訴小玉,為了要先瞭解小玉的酒量、話術及玩牌技巧、面對客人應對進退等能力,要求轉往泡沫紅茶店做些簡易的面試與職前訓練,小玉看對方非常誠懇的樣子就不疑有他。到了泡沫紅茶店,小玉在喝了幾杯紅酒與伏特加後,因不勝酒力感到四肢無力、頭暈目眩,對方拿出號稱有解酒效果的藥丸慫恿小玉吞服,小玉吃了藥丸後沒多久就昏迷不醒了。等小玉恢復意識,才驚覺發現自己不僅遭受到性侵,就連身上僅有的財物也被洗劫一空,立即報警尋求協助。
手法分析︰
刊登的廣告只註明電話,沒有明確的公司名稱,地址亦欠缺不詳。
求才廣告只寫徵求職務,如「公關經理」、「女服務生」、「女助理」、「女接待」等,工作性質及內容模糊。
應徵資格通常為「免經驗,底薪高」,待遇優厚不合乎常情。
面試地點異常偏僻或非公司所在處(如:泡沫紅茶店、汽車旅館),或主試者從一個地方要求換到另一個地方再談。
以職前訓練或測試工作能力為由,要求不合常理的面試方式,例如:測試酒量、訓練玩牌技巧、驗明正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