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的小孫是大二學生,暑期到加油站打工,該加油站為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事業單位,但雇主跟小孫說其為工讀性質並不是正式員工,不必參加勞工保險,有一天該加油站打掃之員工因故未上班,該加油站站長乃請孫同學幫忙至廁所水槽清洗物件,因該員抽煙不慎引燃附近去漬油肇禍,並造成本身之傷害。在這案例中,您發現那些疑點呢?嗯∼沒關係,請看以下我們為您的解析-
Q1:小孫,可否要求雇主辦理加保?
A1: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為在職保險,在僱傭關係下,不分全職或兼職,也不分全時或部分工時,受僱於僱用勞工5人以上之公司、行號等事業單位之勞工,應以其雇主為投保單位參加勞工保險。又事業單位不論僱用勞工人數多寡,應依就業保險法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為所僱用勞工辦理參加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Q2:雇主應負責那些安全衛生措施呢?
A2:為預防工讀生於該等場所工作發生意外,事業單位應依規定製作嚴禁煙火的標示或是依照危害通識規則的要求加以標示注意事項。另使用含有機溶劑之清潔劑清洗物件,亦應遵守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等相關規定,並指派現場作業主管監督指揮作業等以上措施之落實,方能保護工讀生之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