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服務督導員 (居家服務督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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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
36000~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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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工作經驗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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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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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才人數:1人
依老人福利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六條規定,應徵人需具備居服督導相關資格,工作內容如下:
1、服務對象之開發、開案、評估、訪視、派案居服員。
2、居家服務和喘息服務接案、人力調派、排案管理。
3、個案定期家庭訪視、電話訪談及個案資料登錄,不定期抽查服務品質 。
4、核對服務報表、計算服務薪資及收費。
5、民眾有關居家服務之業務諮詢。
6、受理居家服務申訴案件處理與追蹤。
7、居家服務個案派案、媒合並簽訂服務契約書。
8、規劃辦理教育訓練(照顧服務員培訓/職前/在職訓練)。
9、定期召開個別督導、團體督導及個案研討會議。
10、行政事務執行(公文、公部門及長照單位相關事務等)。
11、配合政府政策、辦理評鑑及機構目標管理。
12、其他業務相關辦理及其他主管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