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科技公司篇
某些電子商務公司以直銷方式吸收會員,這些公司並不在乎你應徵項目,也不希望你成為名符其實的職員,而是希望你成為他們的會員,如此不但可規避勞基法的約束(會員非職員),又可賺進大把鈔票(加入會員費由5,000~39,000不等),繳完會費後,便希望你多拉幾個會員, 並向你說明可從中抽取佣金,使你越陷越深。
也有公司利用不對等的價格招攬商家參加網店,並將網店分成許多等級,從十萬到三十萬元都有,但網頁空間僅有區區幾十 M B 而已,如果是委託公司製作又有許多費用。事實上只要有固定IP, 用最簡易的FrontPage架設網頁,是不用半毛錢的,且有更大的空間使用,這是一個很多人都會的技能,卻要收十到三十萬元,真可謂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