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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士是否可以參加職業訓練?

外籍人士須符合下列身分中的一項才可報名。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新住民:
1.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在臺灣地區居留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2.前目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與其配偶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而依法規規定得在臺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者。

(三)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或第四項規定取得居留身分之下列對象之一:
1.泰國、緬甸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
2.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已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五)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疾病,經醫師診斷喪失部分工作能力,其失能程度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二等級至第十五等級規定之項目,且未經雇主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通知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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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汪秋蓉董事長投入長照2.0,連結居家醫療與長照服務,與相同理念的夥伴共同創立了台灣居護股份有限公司,為臺灣「鄰里照顧」開創出一個新的起點。台灣居護將醫事專業及生活支援整合入居家式長照服務,以個案自立生活為目標,串聯個案親友、社區、長照專業與醫療資源等內容,打造15分鐘車程範圍內的服務團隊,透過洋蔥式層層包裹支持,讓照顧者與被照顧者都能安心;另透過團隊自治與資訊平臺串整,使照顧有效率且輕鬆。並且,也持續與新北市政府合作,從需求端出發,於2020年共同推動「失智症防治照護」,更在2021年執行「微光守護專案」,設置虛擬病房遠距照護平臺,透過區域聯防,確保疫情期間個案與家屬的身心健康服務不中斷。從社會企業到ESG,台灣居護特別透過老廢舊宅新生的方式,結合在地藝術、植物與資源,打造綠色據點,除了配合生態與綠色議題,帶領長輩進行認知;更與在地特色產業整合,促進資源整合與產業共生。在榮獲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第十一屆女性創業菁英獎」優勝後,透過飛雁計畫連結飛雁女創網絡與菁英姐妹合作共創商機,並媒合平面與線上媒體進行專題錄製。資料來源: 女性飛雁創業計畫、臺灣居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