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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獎助的補助標準為何?有無合併計算情形?

一、勞雇雙方約定按月計酬方式給付工資者,依下列標準核發:
1.僱用年滿45歲至65歲失業者、身心障礙者、長期失業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13,000元。
2.僱用獨力負擔家計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更生受保護人、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二度就業婦女、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11,000元。
3.僱用失業期間連續達3個月以上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新臺幣9,000元。

二、勞雇雙方約定按前款以外方式給付工資者,依下列標準核發:
1.僱用年滿45歲至65歲失業者、身心障礙者、長期失業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小時發給新臺幣70元,每月最高發給13,000元。
2.僱用獨力負擔家計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更生受保護人、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二度就業婦女、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小時發給新臺幣60元,每月最高發給新臺幣11,000元。
3.僱用失業期間連續達3個月以上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小時發給新臺幣50元,每月最高發給新臺幣9,000元。

三、合併計算部分: 同一雇主僱用同一勞工,合併領取本僱用獎助及政府機關其他之就業促進相關補助或津貼,最長以12個月為限。 同一勞工於同一時期受僱於二以上雇主,並符合第1項第2款規定者,各雇主均得依規定申請獎助;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按雇主申請送達受理之時間,依序核發。但獎助金額每月合計不得超過第1項第2款各目規定之最高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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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汪秋蓉董事長投入長照2.0,連結居家醫療與長照服務,與相同理念的夥伴共同創立了台灣居護股份有限公司,為臺灣「鄰里照顧」開創出一個新的起點。台灣居護將醫事專業及生活支援整合入居家式長照服務,以個案自立生活為目標,串聯個案親友、社區、長照專業與醫療資源等內容,打造15分鐘車程範圍內的服務團隊,透過洋蔥式層層包裹支持,讓照顧者與被照顧者都能安心;另透過團隊自治與資訊平臺串整,使照顧有效率且輕鬆。並且,也持續與新北市政府合作,從需求端出發,於2020年共同推動「失智症防治照護」,更在2021年執行「微光守護專案」,設置虛擬病房遠距照護平臺,透過區域聯防,確保疫情期間個案與家屬的身心健康服務不中斷。從社會企業到ESG,台灣居護特別透過老廢舊宅新生的方式,結合在地藝術、植物與資源,打造綠色據點,除了配合生態與綠色議題,帶領長輩進行認知;更與在地特色產業整合,促進資源整合與產業共生。在榮獲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第十一屆女性創業菁英獎」優勝後,透過飛雁計畫連結飛雁女創網絡與菁英姐妹合作共創商機,並媒合平面與線上媒體進行專題錄製。資料來源: 女性飛雁創業計畫、臺灣居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