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服務員(日照中心)(通霄) (照顧服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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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
29500~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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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工作經驗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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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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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才人數:1人
1.服務對象日常生活照顧及協助。
2.服務對象之活動規劃和帶領,並紀錄活動情形。
3.觀察服務對象之情緒和問題行為,並處理。
4.預防意外措施。
5.服務對象之使用空間清潔。
6.配合參加機構安排之會議及跨專業討論會。
7.其他主管交辦之機構業務。
工作時數:按個案服務需求排班(8:00-17:00),需配合加班。
***須持有照服員證照或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書***、
***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 第14條規定欲應徵該職務須提供刑事警察證明書***
***請先Email履歷證照相關證明文件後合者再聯繫面試地點及時間***
※〈照顧服務員就業獎勵〉
※本職缺適用〈照顧服務員就業獎勵〉
●為了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照顧服務工作,充實照顧服務人力。
●符合失業資格者(持有照服員證照或高中職相關科系畢並失業滿30日或非自願性離職者)經就業中心開立介紹卡就業後,並就業加保滿30日,每月薪資領取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每月基本工資者得向原開卡單位申請就業獎勵,歡迎有興趣的民眾與苗栗就業中心謝小姐(037-358395分機6503)聯絡
●獎勵金額:
符合資格者經就業中心開立介紹卡,並就業滿30日得向就業中心申請就業獎勵,申請月領取薪資需達法定基本工資以上 ,每人最長合併領取18個月。第1~6個月5000元/月,第7~12個月6000元/月,第13~18個月7000元/月,最長補助18個月。
※本津貼補助對象為「勞工」
本職缺適用〈五五就業促進獎勵-職場支持輔導費〉
●為了鼓勵年滿55歲以上及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運用就業獎勵鼓勵重返職場。
●符合失業資格者(失業滿3個月以上之年滿55歲以上及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 經就業中心開立介紹卡就業,並就業加保滿90日,得向原推介單位提出申請就業獎勵,最高發給6個月。
●請向原開卡單位申請五五就業獎勵,歡迎有興趣的民眾與苗栗就業中心聯絡(037-358395)。
●獎勵金額:
1.全時工作者:每月1萬元。
2.部分工時工作者:45歲以上月薪達最低工資1/2以上,每月5000元;55歲以上月薪達最低工資1/3以上未滿1/2,每月3500元;65歲以上月薪達最低工資1/4以上未滿1/3,每月2500元。
※本津貼獎助對象為「勞工」
其他:
※〈照顧服務員就業獎勵〉與〈五五就業促進獎勵〉勞工擇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