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照顧服務員(照)(苗栗頭屋造橋)(職場支持輔導費) (照顧服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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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薪
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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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工作經驗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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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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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才人數:2人
●請務必先電話預約面試時間●
●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受過照顧服務員應有時數之專業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明;
(二)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 ;
(三)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照顧相關科(組)畢業
●工作內容:
(一)身體照顧服務—協助沐浴、翻身、拍背、進食、協助上下床、安全看視等。
(二)家事服務—協助膳食準備、代購日常用品、環境清潔、洗滌衣物等。
(三)醫療服務—陪同就醫、提醒服藥等。
(四)精神休閒服務—陪同散步、運動閱讀、情緒支持等。
(五)文書服務—代寫書信、申請福利、繳交各項費用、聯絡親友等。
(六)其它服務。
●工作地點:苗栗市、頭屋鄉、造橋鄉
●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 第14條規定欲應徵該職務須提供刑事警察證明書***
※〈照顧服務員就業獎勵〉與〈五五就業促進獎勵〉勞工擇一申請
本職缺適用〈照顧服務員就業獎勵〉
●為了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照顧服務工作,充實照顧服務人力。
●符合失業資格者(持有照服員證照或高中職相關科系畢並失業滿30日或非自願性離職者)經就業中心開立介紹卡就業後,並就業加保滿30日,每月薪資領取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每月基本工資者得向原開卡單位申請就業獎勵,歡迎有興趣的民眾與苗栗就業中心聯絡。
●獎勵金額: 第1至6個月5000元/每月,第7至12個月6000元/每月,第13至18個月7000元/每月,每人最長合併補助18個月。
※本津貼補助對象為「勞工」
工作內容加:
本職缺適用〈五五就業促進獎勵-職場支持輔導費〉
●為了鼓勵年滿55歲以上及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運用就業獎勵鼓勵重返職場。
●符合失業資格者(失業滿3個月以上之年滿55歲以上及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 經就業中心開立介紹卡就業,並就業加保滿90日,得向原推介單位提出申請就業獎勵,最高發給6個月。
●請向原開卡單位申請五五就業獎勵,歡迎有興趣的民眾與苗栗就業中心聯絡(037-358395)。
●獎勵金額:
1.全時工作者:每月1萬元。
2.部分工時工作者:45歲以上月薪達最低工資1/2以上,每月5000元;55歲以上月薪達最低工資1/3以上未滿1/2,每月3500元;65歲以上月薪達最低工資1/4以上未滿1/3,每月2500元。
※本津貼獎助對象為「勞工」
※〈照顧服務員就業獎勵〉與〈五五就業促進獎勵〉勞工擇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