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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資訊

統一編號
10048046
行業別
政府機關
員工數
0 人
資本額
未提供
負責人
李美珍
聯絡人
林明珠/黃怡菁
公司電話
02-29603456#3721
公司網址
https://www.sw.ntpc.gov.tw/index.jsp
公司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5樓 公司地址地圖『另開新視窗』
公司成立日期
2009/02/10
2009/02/10
相關保險
勞保就保健保災保

公司簡介

未登載

主要產品/營業項目

  • 社會救助科;身心障礙福利科:社區發展及婦女福利科:兒童及少年福利科:兒童托育科;老人福利科;社會工作科;綜合企劃科;人民團體科;秘書室;人事室;政風室

福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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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機會 (8)

  • 2026/06/03
    聘用社會工作員 (社工人員)
    • 新北市板橋區
    • 月薪 45052~68156
    • 無工作經驗可
    • 大學
    • 求才人數:2

    〔工作內容〕
    1.處理脆弱家庭集中篩派案件。
    2.辦理高風險中心資訊方案及行政相關業務。
    3.其他交辦事項。
    〔徵才條件〕
    一、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ㄧ: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並具1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於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相關課程學分,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者,並具1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訊息公告–徵才資訊下載-
    https://www.sw.ntpc.gov.tw/index.jsp)、(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大學以上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歷任任職社會工作離職證明等相關資料(無工作證明者免附)(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社工科聘用社會工作人員(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366名社工人力之200名保護人力計畫)」,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工科華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151,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公告迄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備註〕
    1.進用期間: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
    2.名額:正取:1人;備取:1人
    3.聘用人員及約僱人員之休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給予,加班事宜準用及比照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辦理。
    未提供線上應徵
  • 2026/06/03
    暫僱社工員(新住民計畫) (社工人員)
    • 新北市三重區
    • 月薪 38898~38898
    • 無工作經驗可
    • 大學
    • 求才人數:2

    工作內容
    1.辦理婦女福利及新住民相關業務。
    2.提供個案管理服務、辦理團體方案及業務宣導等相關行政事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徵才條件
    一、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ㄧ:
    1.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學校畢業。(應屆畢業可)
    2.領有「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3.「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中華民國國民於公立、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5領域15學科,每學科至多採計3學分,總計達45學分以上課程,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者。
    二、並應具備下列條件:
    1.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至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2a9d23c5210b7b0ec1c536967ae9c8b4下載)、(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暫僱人員(新住民家庭服務業務)」,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李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947,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從缺。
    3.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備註
    1.進用期間: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一年一聘,依工作表現續聘)
    2.名額:正取:2名;備取:1名
    未提供線上應徵
  • 2026/06/03
    暫僱人員(育兒津貼) (行政總務人員)
    • 新北市板橋區
    • 月薪 37000~37000
    • 無工作經驗可
    • 大學
    • 求才人數:1

    〔工作內容〕
    1.育兒津貼相關業務。
    2.兒童托育相關事項。
    3.臨時交辦事項。
    〔徵才條件〕

    、大學(含)以上畢業,以社會、社會福利、社會工作、幼兒保育、幼兒教育相關科系者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公局網站下載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bd9785bee5d634fd110d8fe5e4388ee1)、(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兒童托育科暫僱人員(育兒津貼計畫)」,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托育科張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844,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5年6月17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附足額回郵信封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備註〕
    1.薪資標準:
    (1)月薪3萬7,000元
    (2)年終獎金1.5個月(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 1.5 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2.進用期間: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一年一聘,依據工作表現得予續聘)。
    未提供線上應徵
  • 2026/05/28
    暫僱人員(轉銜計畫) (行政助理)
    • 新北市板橋區
    • 月薪 38948~38948
    • 無工作經驗可
    • 大學
    • 求才人數:3

    1.辦理身心障礙者服務據點督考及管理行政業務。
    2.辦理社會福利案件管理、補助及審查相關業務。
    3.其他交辦事項。
    未提供線上應徵
  • 2026/05/28
    暫僱人員(應屆畢業生可) (行政總務人員)
    • 新北市板橋區
    • 月薪 38948~38948
    • 5年以上工作經驗
    • 專科
    • 求才人數:3

    〔工作內容〕
    1.辦理銀髮俱樂部相關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徵才條件〕
    ◎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應屆畢業可):
    1.大學以上老人照顧、醫療、護理、社會福利、社會等相關系所畢業。
    2.大學以上學歷(不限科系),但具有老人照顧、社區照顧、社區健康營造、社區組織與發展、資訊、社會福利等其一相關經驗之人員。
    3.大專學校畢業(不限科系),並具有老人照顧、社區照顧、社區健康營造、社區組織與發展、資訊、社會福利相關經驗五年以上者。
    ◎亦須符合以下條件: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報名手續〕
    1.意者請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公告下載
    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8f4da3489525f281fe65aaca87281a4c)、(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證明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信封請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里里銀髮俱樂部計畫』暫僱人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郭先生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806),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5年6月8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將擇優通知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備註〕
    1.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2.薪資標準:
    (1)月薪38,948元。
    (2)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1.5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
    3.名額:正取:3名;備取:1名
    未提供線上應徵
  • 2026/05/27
    聘用人員(需求評估) (社工人員)
    • 新北市不限
    • 月薪 42742~61225
    • 無工作經驗可
    • 大學
    • 求才人數:15

    〔工作內容〕
    1.辦理「需求評估人力補助計畫」之電訪個案、個案家庭訪視等相關業務。
    2.參加在職訓練及相關會議。
    3.相關需求評估行政事務及系統處理等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 徵才條件〕
    應符合下列條件: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特殊教育、復健諮商、心理諮商或醫事等科系學士學歷。(應屆畢業可)
    同時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訊息公告–徵才資訊下載-
    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bc0e6c2a9850f66d11a8b8904f6d54d1)、(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資料不齊視同資格不符;應屆畢業生可後附。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聘用需求評估人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蔡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59-7121分機39)
    2.報名期限至115年6月10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6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備註〕
    6.進用期間: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一年一聘,依據工作表現得予續聘)
    7.名額:正取:15人;備取:15人
    未提供線上應徵
  • 2026/05/27
    聘用社會工作員(需求評估) (社工人員)
    • 新北市不限
    • 月薪 42742~61225
    • 無工作經驗可
    • 大學
    • 求才人數:15

    〔工作內容〕
    1.辦理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之電訪個案、個案家庭訪視等相關業務。
    2.參加在職訓練及相關會議。
    3.相關需求評估行政事務及系統處理等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 徵才條件〕
    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二、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於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相關課程45學分,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者。(應屆畢業可)
    同時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訊息公告–徵才資訊下載-
    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5afb8a39ee830226686edf8d75118ec6)、(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資料不齊視同資格不符;應屆畢業生可後附。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聘用社會工作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蔡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59-7121分機39),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5年6月10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6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備註〕
    6.進用期間: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一年一聘,依據工作表現得予續聘)
    7.名額:正取:15人;備取:15人
    未提供線上應徵
  • 2026/05/15
    「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家照據點督導 (社工人員)
    • 新北市板橋區
    • 月薪 45566~45566
    • 無工作經驗可
    • 大學
    • 求才人數:1

    工作內容:
    (重要)詳情請至本局局網職缺公告參考(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ce3a97142479014ea266f43110bd5fed)
    徵才條件:
    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資格,且具4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資格,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且具2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3.具社會工作師證書,且具2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報名手續:
    >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家照據點督導』,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江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2500,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 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 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備註:
    >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1.5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
    >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依據工作表現得予續聘)
    未提供線上應徵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