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看護工(照)(職場支持輔導費) (照顧服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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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
34314~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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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工作經驗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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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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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才人數:5人
照顧病人生活起居,含搬動、移動、大小便、盥洗、餵食、擦澡、洗澡、備餐...等,
日班A班 08:00 ~ 17:30
日班B班 10:00 ~ 20:00
中班 15:00 ~ 00:00
夜班 00:00 ~ 08:00
四班別,一周輪換一次(延長工時情況下,將依規定給付加班費或補休)(一週輪班一次)。
依據老人福利機構疑似性侵害事件處理原則第五點規定:應徵者應向警察機關申請刑事紀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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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職缺適用〈照顧服務員就業獎勵〉
●為了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照顧服務工作,充實照顧服務人力。
●符合失業資格者(持有照服員證照或高中職相關科系畢並失業滿30日或非自願性離職者)經就業中心開立介紹卡就業後,並就業加保滿30日,每月薪資領取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每月基本工資者得向原開卡單位申請就業獎勵,歡迎有興趣的民眾與苗栗就業中心(037)358395分機6507劉小姐聯絡。
●獎勵金額:
符合資格者經就業中心開立介紹卡,並就業滿30日得向就業中心申請就業獎勵,申請月領取薪資需達法定基本工資以上 ,每人最長合併領取18個月。第1~6個月5000元/月,第7~12個月6000元/月,第13~18個月7000元/月,最長補助18個月。
※本津貼補助對象為「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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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職缺適用〈五五就業促進獎勵-職場支持輔導費〉
●為了鼓勵年滿55歲以上及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運用就業獎勵鼓勵重返職場。
●符合失業資格者(失業滿3個月以上之年滿55歲以上及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 經就業中心開立介紹卡就業,並就業加保滿90日,得向原推介單位提出申請就業獎勵,最高發給6個月。
●請向原開卡單位申請五五就業獎勵,歡迎有興趣的民眾與苗栗就業中心聯絡(037-358395)。
●獎勵金額:
1.全時工作者:每月1萬元。
2.部分工時工作者:45歲以上月薪達最低工資1/2以上,每月5000元;55歲以上月薪達最低工資1/3以上未滿1/2,每月3500元;65歲以上月薪達最低工資1/4以上未滿1/3,每月2500元。
※本津貼獎助對象為「勞工」
※〈照顧服務員就業獎勵〉與〈五五就業促進獎勵〉勞工擇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