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服務員(照)(頭份) (照顧服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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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薪
20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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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工作經驗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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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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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才人數:5人
執行居家照顧服務,身體照護、日常生活照顧及家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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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 第14條規定欲應徵該職務須提供刑事警察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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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職缺適用〈照顧服務員就業獎勵〉
●為了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照顧服務工作,充實照顧服務人力。
●符合失業資格者(持有照服員證照或高中職相關科系畢並失業滿30日或非自願性離職者)經就業中心開立介紹卡就業後,並就業加保滿30日,每月薪資領取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每月基本工資者得向原開卡單位申請就業獎勵,歡迎有興趣的民眾與苗栗就業中心聯絡。
●獎勵金額: 第1至6個月5000元/每月,第7至12個月6000元/每月,第13至18個月7000元/每月,每人最長合併補助18個月。 ※本津貼補助對象為「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