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設備維修人員 (生產設備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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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學經歷、證照核薪(每月經常薪資達4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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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以上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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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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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才人數:1人
1.具備生產設備維護保養經驗。
2.具備水電維修經驗,可處理水電設備修理與維護。
3.設備與五金料件管理。
4. 檢查故障機械及相關設備,確定故障原因。
5. 拆卸待修設備,取出毀壞或磨損之零件。
6. 修理或更換零件。
7. 裝配零件,並進行必要之加工。
8. 測試修竣之設備,並進行必要調整。
9. 檢查、調整、潤滑機器和相關設備,並進行其他維護工作。
10.歡迎具備食品加工廠或相關產業經驗者薪優另議。